(计划实施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10日)
序号 | 主要工作 | 牵头落实 |
1 | 自学考试实践课考试考务、巡考工作 | 自考部 |
2 |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期末考试阅卷组织工作 | 学历部 |
3 | 继续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网络课程评审工作 | 学历部 |
4 |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023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量和自学考试实践课考试命题审卷工作量核算。 | 学历部、自考部 |
5 | 助学点(安徽新华学院)自学考试毕业设计答辩材料整理归档 | 自考部 |
6 | 自学考试往来财务工作(自考实践课考试费返款) | 自考部 |
7 | 继续办理自学考试各单位助学协议签订、邮寄 | 自考部 |
8 | 修订继续公司产品工作量计算办法 | 办公室 |
重点工作:1. 自学考试实践课考试考务、巡考工作。